[{"STATUS":"年度通知","DATETIME":"2026/3/10 9:49:58","CONTENT":"
各参加单位:
现发现,很多单位付款后未在订单-付款信息里,提交专票/普票的确认。
这种情况无法开票!
请尽快完成确认! 每条订单都需要点。
免费项目不用点!
","TITLE":"关于付款后必须提交订单确认的通知","ID":6898,"REF_PK_ID":0,"TYPE":"notice","USERLIST":"","ISTOP":"1"},{"STATUS":"年度通知","DATETIME":"2026/2/28 10:23:46","CONTENT":"各参加单位:
关于报名单位和付款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如A单位报名,B单位付款,开票开B单位,那请在“个人中心”—“开票信息维护”里维护B单位的开票信息,并联系 zhaomeng@nifdc.org.cn告知。
2.如A单位报名,B单位付款,开票仍开A单位,那请在“个人中心”—“开票信息维护”里维护A单位开票信息。但是因开票和来款不一致,需要写情况说明,联 系 zhaomeng@nifdc.org.cn。(此种情况多出现于系统内单位由上级单位统一支付)
特此说明。
","TITLE":"关于报名单位与付款单位不一致情况的补充说明","ID":6878,"REF_PK_ID":0,"TYPE":"notice","USERLIST":"","ISTOP":"1"},{"STATUS":"年度通知","DATETIME":"2026/2/25 11:11:47","CONTENT":"
NIFDC-PT-601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通知
各参加实验室:
NIFDC-PT-601《猴血清中贝伐珠单抗的浓度测定》是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本次计划共发放5个待测样品和1份贝伐珠标准品。
试验活动应参考本项目通知,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并在平台上填写结果报告表单,在平台上下载最终报告。报名此能力验证计划后,请登录到中检院能力验证平台http://zgc.nifdc.org.cn(请使用google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否则不能正常显示下载),按照下述说明完成能力验证项目:
本年5月30日报名截止;
依据ICH M10提前建立、验证并测试生物分析方法,空白基质推荐使用中检院标准物质食蟹猴血清(混合性别)(标准品编号850103),提供的贝伐珠标准品和能力验证样品一起发放;
预计6月30日前发送能力验证样品和贝伐珠标准品;
6月30日前“下载&留言”页面中下载作业指导书电子版;
接收能力验证活动样品、标准品和作业指导书;
“验证计划样品管理”页面下确认收样;
“能力验证报告管理”页面下填写结果报告表单(收到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
“能力验证计划管理”页面下点击能力验证计划订单,查看单位代码;
“下载&留言”页面中下载能力验证最终报告;
接收纸质证书(满意实验室)或者评价报告(不满意实验室);
若发现问题及时与本次比对活动的实施机构联系。
各参加单位应于收到能力验证活动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日期详见作业指导书,登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能力验证平台填报结果,同时将扫描版试验原始记录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档,包括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配制记录、样品处理记录和原始图谱或原始读板记录(原始图谱或读板记录中应至少包括样品名称、样品峰面积或者读值、定量结果和图谱)),文件命名为原始记录-实验室代码,邮件标题格式为实验室代码-实验室名称,发送至组织单位邮箱yumin@nifdc.org.cn,无需发送结果报告单,逾期提交的结果将不列入统计。方法验证报告(无需原始记录),请转成单一PDF文档(与原始记录文件PDF文档分开),文件命名为方法验证报告-实验室代码。
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8号
联系人:于敏
邮箱:yumin@nifdc.org.cn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6年2月25日
","TITLE":"关于NIFDC-PT-601猴血清中贝伐珠单抗的浓度测定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说明","ID":6859,"REF_PK_ID":0,"TYPE":"notice","USERLIST":"","ISTOP":"1"},{"STATUS":"年度通知","DATETIME":"2026/2/25 10:25:00","CONTENT":"NIFDC-PT-600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通知
各参加实验室:
NIFDC-PT-600《人血浆中卡马西平的浓度测定》是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计划。本次计划共发放5个待测样品。
试验活动应参考本项目通知,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并在平台上填写结果报告表单,在平台上下载最终报告。报名此能力验证计划后,请登录到中检院能力验证平台http://zgc.nifdc.org.cn(请使用google浏览器或者360极速浏览器打开,否则不能正常显示下载),按照下述说明完成能力验证项目:
本年4月30日报名截止;
依据ICH M10提前建立、验证并测试生物分析方法,标准物质推荐使用中检院标准物质卡马西平(标准品编号100142)和卡马西平质控血浆(人)(标准品编号850002),内标自行选择购买,正规来源足够量的人血浆空白基质(混合性别,EDTA-K2)自行准备;
预计5月30日前发送能力验证样品;
5月30日前“下载&留言”页面中下载作业指导书电子版;
接收能力验证活动样品和作业指导书;
“验证计划样品管理”页面下确认收样;
“能力验证报告管理”页面下填写结果报告表单(收到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
“能力验证计划管理”页面下点击能力验证计划订单,查看单位代码;
“下载&留言”页面中下载能力验证最终报告;
接收纸质证书(满意实验室)或者评价报告(不满意实验室);
若发现问题及时与本次比对活动的实施机构联系。
各参加单位应于收到能力验证活动样品后20个工作日内,具体日期详见作业指导书,登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能力验证平台填报结果,同时将扫描版试验原始记录文件(整合成单一PDF文档,包括校正标样和质控样品配制记录、样品处理记录和原始图谱(原始图谱应至少包括样品名称、样品和内标峰面积、定量结果和图谱)),文件命名为原始记录-实验室代码,邮件标题格式为实验室代码-实验室名称,发送至组织单位邮箱yumin@nifdc.org.cn,无需发送结果报告单,逾期提交的结果将不列入统计。方法验证报告(无需原始记录),请转成单一PDF文档(与原始记录文件PDF文档分开),文件命名为方法验证报告-实验室代码。
联系方式如下:
实施机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8号
联系人:于敏
邮箱:yumin@nifdc.org.cn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2026年2月25日
","TITLE":"关于NIFDC-PT-600人血浆中卡马西平的浓度测定能力验证计划的项目说明","ID":6858,"REF_PK_ID":0,"TYPE":"notice","USERLIST":"","ISTOP":"1"},{"STATUS":"年度通知","DATETIME":"2026/2/12 14:56:49","CONTENT":"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6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6﹞53号)要求,持续提升我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提高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中检院2026年继续组织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现将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属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参加此次能力验证,邀请其他从事中药、化学药、药用包装材料与辅料、化妆品、医疗器械、药物安全评价、血液中心/血站、医院、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单采血浆站等检验、检测、评价、研究及生产质量控制实验室报名自愿参加。
二、组织实施
此次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由我院负责组织及实施。2026年度能力验证计划均按照《合格评定—能力验证通用要求》(ISO/IEC 17043)运作。
三、能力验证服务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参加者,中检院能力验证服务平台提供了报名、结果报送、结果下载、通知公告及实验室管理等功能。请登录中检院官网www.nifdc.org.cn“办事大厅 重点专栏”点击“能力验证”进入平台。
2026年能力验证计划的详细信息均已录入平台,请参加者登录报名。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和改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0﹞67号)要求,组织、实施及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二)参加者应正确认识能力验证的本质、目的和意义,实验室是“能力验证利益相关方的主体”,实验室应将其作为常规质量保证手段,客观真实反映自身的检验能力和质量保证水平,确保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取得实效。
(三)参加者应充分利用能力验证结果,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能力。
(四)对弄虚作假的机构,一经查实,将上报主管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对于药品监管系统内实验室,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将按程序公布检验检测机构名录;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参加者,应当自行暂停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直至技术水平得到有效验证后方可恢复,并将整改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中检院检验机构能力评价研究中心。
五、其他
能力验证具体项目信息、联系人见附件。
特此通知。
","TITLE":"关于发布2026年第二批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ID":6838,"REF_PK_ID":0,"TYPE":"notice","USERLIST":"","ISTOP":"1"}]